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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三板的上市条件

发布日期:2015-03-22 浏览数:2324 【收藏本页】

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(新三板)挂牌,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,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,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

一、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。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,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;


二、业务明确,具有持续经营能力;


三、公司治理机制健全,合法规范经营;    四、股权明晰,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;


五、挂牌前总股本不低于500万股;


六、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;


七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要求的其他条件。


 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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